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2377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彩运来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01063343422W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春学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02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2377号
2024年5月30日至3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督检查并于6月6日出具《化妆品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报告》(编号:120240204),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要求。7月11日,当事人收到我局作出责令暂停生产经营通知。在整改复核未通过的情况下,当事人于9月5日擅自开展乳化生产活动,当日正在生产双氧奶400kg,价格为1.8元/kg。上述产品未生产完成交付客户,在我局监督下,当事人主动销毁处理。2024年6月6日,当事人生产彩运来染发膏(自然黑)(批号:CYL240602)927盒,留样5盒,自检2盒,入库920盒。至2024年9月4日,当事人将上述920盒产品集中通过物流发出,售价3.8元/盒,销售额3496元。9月5日,当事人将上述产品召回被我局依法扣押。2024年9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督检查并于9月12日出具《化妆品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报告》(编号:12024T49),确认当事人有6个项目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中一般项1个(52)、重点项3个(16、50、27)、关键项2个(61、74),综合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要求。其中指出当事人在生产韩笛染发膏(植物调理型)自然黑(批号:HD240611,限用日期:2027.06.10)、彩运来护染霜2.0(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6001,限用日期:2027/06/25)、彩运来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3A01,限用日期:2027/06/22)、植华士染膏自然黑色(植物调理型)(批号:20230918)等4款产品过程中存在2个关键项不合格如下:一是未记录生产过程,也未能提供生产工艺规程,无法核实产品是否按照注册资料的工艺规程进行生产;二是未经质量安全负责人审核批准,质量安全负责人也未授权他人履行化妆品成品放行审核批准。
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
当事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决定按照从轻级别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彩运来染发膏(自然黑)(批号:CYL240602)920盒;2.罚款12000元。当事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决定按照从轻级别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韩笛染发膏(植物调理型)自然黑(批号:HD240611,限用日期:2027.06.10)70盒、彩运来护染霜2.0(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6001,限用日期:2027/06/25)200盒、彩运来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3A01,限用日期:2027/06/22)787盒、植华士染膏自然黑色(植物调理型)(批号:20230918)296盒;2.没收违法所得6724.2元;3.罚款79882.61元。以上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韩笛染发膏(植物调理型)自然黑(批号:HD240611,限用日期:2027.06.10)70盒、彩运来护染霜2.0(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6001,限用日期:2027/06/25)200盒、彩运来润黑露(植物调理型)(批号:240623A01,限用日期:2027/06/22)787盒、植华士染膏自然黑色(植物调理型)(批号:20230918)296盒、彩运来染发膏(自然黑)(批号:CYL240602)920盒;二、没收违法所得6724.2元;三、罚款91882.61元。罚没共计98606.81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2日
罚没 9.86万 元
广州市彩运来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彩运来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70199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二社田心街139号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二社田心街139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063343422W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刘春学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染烫发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染烫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3年01月12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8年01月11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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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