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从市监处罚〔2024〕59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84355796597K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恩瀚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从市监处罚〔2024〕59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项目包括“一般液态单元”和“膏霜乳液单元”。当事人生产的涉案4个批次产品的抽样检验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和认定的货值、违法所得情况如下:(一)当事人2023年6月1日生产的“衡美肤臻透畅导精华露”(批号:HMF0120230601)是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150558)。该产品经永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H202310055)显示该产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水杨酸”项目的检验结果为0.7%,不符合≤0.5%的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32盒,其中销售48盒,销售价为10.4元/盒,成品库存78盒,取样6盒(检验消耗2盒,留样4盒)。后当事人采取了召回措施,成功召回31盒并退款。故我局认定该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1372.8元,违法所得为176.8元;(二)当事人2023年6月5日生产的“衡美肤臻透畅导精华露”(批号:HMF0220230605)是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150558)。该产品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3A11902)显示该产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产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判定,“水杨酸”项目的检验结果为0.65%,不符合≤0.5%的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65盒,其中32盒以10.4元/盒的价格销售给经销商,4盒免费提供给抽样单位用于抽检,成品库存223盒,取样6盒(检验消耗2盒,留样4盒)。后当事人采取了召回措施,成功召回32盒并退款。故我局认定该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2756元,无违法所得;(三)当事人2022年7月11日生产的“衡美肤耀白淡斑精华液”(批号:HMF0120220711)是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国妆特字G20190228)。该产品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HP202310698)显示该产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GB/T35954-2018《化妆品中10种美白祛斑剂的测定》检验,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HZGT20190228)判定,“β-熊果苷”项目的检验结果为0.092%,
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对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6.8元;2、没收“衡美肤臻透畅导精华露”(批号:HMF0120230601)113盒;没收“衡美肤臻透畅导精华露”(批号:HMF0220230605)259盒;3、罚款10000元。(二)对于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9元;2、没收“衡美肤耀白淡斑精华液”(批号:HMF0120220711)88瓶;没收“衡美肤焕彩臻白乳”(批号:HMF0120220711)88瓶;3、罚款15000元。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4日
罚没 2.53万 元
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605 |
住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39号-6号(厂房3)之一楼至四楼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39号-6号(厂房3)之一楼至四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355796597K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王恩瀚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3年03月02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05月09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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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