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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泉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泉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171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泉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060004093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曹永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9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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