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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韵语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韵语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2021〕12202100422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韵语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120020940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云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36万元,罚款1.0500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30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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