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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照军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何照军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2022〕29202100352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何照军

注册号

31022960050427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何照军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24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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