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漫丹(中国)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漫丹(中国)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2〕06202100282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漫丹(中国)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0004005743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古賀智忠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chufa/post/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