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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赫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无法证明进货来源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赫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无法证明进货来源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金处〔2021〕2820190030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赫芽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160035140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叶红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不能提供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7593万元,罚款2.2779万元,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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