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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樱华化妆品商店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崇明县樱华化妆品商店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02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朱春辉

注册号

3102306001174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朱春辉

违法行为类型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罚款1.0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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