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格莱美化妆品店涉嫌销售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格莱美化妆品店涉嫌销售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20〕14202000084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张伟明

注册号

3101146006967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伟明

违法行为类型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6208万元,罚款0.24832万元,没收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chufa/post/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