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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锦轩美发店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金山区锦轩美发店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金处〔2021〕28202100262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牛继贺

注册号

3101166010816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牛继贺

违法行为类型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7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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