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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明翰美容美发店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明翰美容美发店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1〕27202100473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吴明韩

注册号

31011760120500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吴明韩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210万元,罚款2.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2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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