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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芳樟醇的安全评估报告 - 李锦聪

李锦聪12个月前 (11-08)化妆品原料安评8955

化妆品原料芳樟醇的安全评估报告

序号:02305

标准中文名称:芳樟醇

INCI名称/英文名称:LINALOOL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リナロール

CAS号:78-70-6

EC 号(EINECS):201-134-4

化妆品使用目的:除臭剂、芳香剂

欧盟原料使用目的:DEODORANT, PERFUMING

原料介绍(来自网络):芳樟醇具有浓青带甜的木青气息,似玫瑰木。既有紫丁香、铃兰与玫瑰的花香,又有木香、果香气息。香气柔和,轻扬透发,不甚持久。植物的绿萼青蒂常含有此类清香。左旋偏甜,右旋偏清,主要用其清香,因此右旋香气较好。不同来源的芳樟醇香气有较大差异,天然芳樟醇清香透发,但往往不是单一香气;合成芳樟醇香气一般较为纯和。常用于合成香精、香料行业,同时也是合成异植物醇、VE、VK的原料。也用作除臭剂,抗龋齿剂,杀虫剂等。但可能会诱发情绪低沉、沮丧和呼吸系统疾病等,是欧盟规定的26种香料过敏源之一。

英文介绍:3,7-Dimethyl octa-1,6-diene-3-ol

美丽修行EWG安全分:③

--------------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信息--------------

中国化妆品驻留类最高历史使用量:1%

中国化妆品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1.14%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备注: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淋洗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淋洗类):

文献: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无

建议原料或产品检测项目:

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

致敏组分:是

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III/84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要求:

来源:化妆品安评网

评估人:李锦聪、钟柱宏

链接:http://www.hzpwjc.cn/ingred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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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ingredient/post/1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