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2018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01304565246Y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刚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2018号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70563)。当事人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9日生产“KPEXFPLIATINGREPAIRCREAM”修复霜298支,外包装标示“NETWT:1.76oz/50g;MFG:08262024;EXP:08252027;COMPANY/MANUFACTURE:FoshanHicharmBiotechnologyCo.Ltd.;ADDRES:No.2ZhanglingRoad,LubaoTown,SanshuiDistrict,FoshanCity,GuangdongProvince”,其中文意思为“净含量:1.76盎司/50克;生产日期:2024年8月26日;有效期至:2027年8月25日;生产厂家:佛山市荟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展凌路2号”,未标注实际生产方,即当事人的厂名厂址。截至2024年8月29日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98支,尚未销售,连同用于生产“KPEXFPLIATINGREPAIRCREAM”修复霜产品的原料和包装空瓶一批被我局全部扣押。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订货单》,上述产品的销售价为0.6元/支。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78.8元,违法所得为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证明我局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2.当事人《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质;3.批生产记录、订货单,证明涉案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当事人生产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生产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KPEXFPLIATINGREPAIRCREAM”修复霜298支、用于生产“KPEXFPLIATINGREPAIRCREAM”修复霜产品原料1桶(10kg)以及内包装空瓶一批;二、罚款人民币11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罚没 1.1万 元
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70563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兴和塘尾街自编3号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兴和塘尾街自编3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304565246Y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王德凯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07月05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