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城市监处罚〔2024〕172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1802MACWFH2Y7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桂耿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4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化妆品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的外包装标签标注的信息如下:“生产企业: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萝岗村加石西路南1号,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13,产地:广东广州,生产批号:ED3001,限用日期:2027年4月29日”。上述信息与该公司实际取得的生产许可信息(生产企业: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产业园J栋1-6层,生产许可证:粤妆20230300)不一致。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清城市监处罚〔2024〕172号
经查,原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萝岗村加石西路南1号,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13)因发展需要,于2023年8月31日在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了新的公司,即: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产业园J栋1-6层),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30300。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逐步将生产业务转移到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至2024年4月下旬,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不再生产,全部生产业务都由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同时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注销了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4月20日,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与张坤展签订了《OEM加工合同》,由张坤展提供原材料委托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委托生产数量为1300盒,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按每盒1.80元收取加工费。由于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注销了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故上述订单转由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2024年4月29日,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订单生产上述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总共生产了成品1302盒,生产时使用了原广州市再美点化妆品有限公司印制的外包装盒,导致该产品的外包装盒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信息与实际不符。据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桂耿供述,上述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其正常出厂价为7.00元/盒,而本订单为委托生产,该公司按1.80元/盒收取加工费。综上,本案涉案的化妆品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货值核算为9114.00元,由于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故违法所得核算为:2343.60元。2024年6月14日,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报告一份,申请准许将上述1302盒外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许可信息与其实际取得的生产许可信息不一致的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更换正确包装盒后进行销售,报告中附有已更正上述信息的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外包装盒图片及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检测合格报告一份(报告编号:LCZH220401608V1)。2024年6月18日,我局同意该公司的申请,解除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清城市监强制〔2024〕31号)并责令其于3日内予以更正并向我局报告。2024年6月20日,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一份,报告显示涉案的1302盒HRA御容抗皱美颜贵妇膏已完成了外包装盒的更换。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一、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叁佰肆拾叁元陆角(¥2343.60);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肆拾叁元陆角(¥12343.60)。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8日
罚没 1.23万 元
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230300 |
住所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产业园J栋1-6层 |
生产地址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产业园J栋1-3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MACWFH2Y76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吴桂耿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8年12月18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东再美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