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州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案限制从业

李锦聪2年前 (2022-11-21)广州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粤药监妆罚(2022)2001号
处罚名称: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类别2: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处罚事由: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生产的批号为JAK030602F的“TOURAN透然净颜套”内含的单品“透然靓肤液”被检出标签/备案凭证未标识的成分水杨酸,产品的pH值不符合产品标识的执行标准(QB/T 2660-2004)的规定。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罚款,限制从业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邢腾泽
处罚决定日期:2022-03-22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1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42622***********X
备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chufa/post/61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