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关于彭凯涉嫌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彭凯涉嫌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2021〕13202100171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彭凯

注册号

31011360100506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彭凯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35307万元,罚款4.074624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9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chufa/post/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