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1125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北美美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11MA9YCN4X8K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秦曼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1125号
2024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我局遂依法立案调查。2024年6月5日,收到当事人涉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线索,遂并案处理。经查明,当事人于:(一)2024年3月12日生产“Miaocui妙萃舒颜水嫩冰膜粉”300瓶,批号:20240312;(二)2024年3月13日生产“AIONAYI积雪草安肌软膜粉”200瓶,批号:20240313;(三)2024年3月26日生产“安缓茶树精油软膜粉”200袋,批号:20240326、生产“安缓薰衣草精油软膜粉”200袋,批号:20240326、生产“安缓玫瑰补水软膜粉”200袋,批号:20240326;(四)2024年4月26日生产“三只粉黛玫瑰花瓣美颜软膜粉”1000瓶,批号:20240426。上述6个批次产品均留样1瓶/袋,检验消耗1瓶/袋。2024年3月18日销售“AIONAYI积雪草安肌软膜粉”198瓶,单价1.5元/包,售价297元;2024年3月19日销售“Miaocui妙萃舒颜水嫩冰膜粉”298瓶,单价3元/包,售价894元;2024年4月6日销售“安缓茶树精油软膜粉”198袋、“安缓薰衣草精油软膜粉”198袋、“安缓玫瑰补水软膜粉”198袋,单价均为3.02元/袋,总售价1794元;2024年5月4日销售“三只粉黛玫瑰花瓣美颜软膜粉”998包,单价3.1元/包,售价3094元。上述产品均已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已对上述批次产品的6瓶/袋留样品进行销毁,执法人员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区域外生产化妆品违法行为,涉及上述第(一)至(四)项6个批次产品,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行为货值金额6112元,违法所得6079元。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其中关键项目序号74为在未经许可区域生产,与2024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区域外生产化妆品属同一违法行为,我局不再作重复认定。剩余关键项目序号61,重点项目序号16、25、27、29、48、50,涉及上述第(三)项3个批次产品,认定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行为货值金额1812元,违法所得1794元。
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
第一、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迁址,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以外区域生产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Miaocui妙萃舒颜水嫩冰膜粉”300瓶(批号:20240312)、“AIONAYI积雪草安肌软膜粉”(批号:20240313)、“安缓茶树精油软膜粉”(批号:20240326)、“安缓薰衣草精油软膜粉”(批号:20240326)、“安缓玫瑰补水软膜粉”(批号:20240326)、“三只粉黛玫瑰花瓣美颜软膜粉”(批号:20240426)化妆品的违法所得6079元;二、对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第二、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对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Miaocui妙萃舒颜水嫩冰膜粉”300瓶(批号:20240312)、“AIONAYI积雪草安肌软膜粉”(批号:20240313)、“安缓茶树精油软膜粉”(批号:20240326)、“安缓薰衣草精油软膜粉”(批号:20240326)、“安缓玫瑰补水软膜粉”(批号:20240326)、“三只粉黛玫瑰花瓣美颜软膜粉”(批号:20240426)化妆品的违法所得6079元;二、对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6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6日
罚没 6.61万 元
广州北美美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北美美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220171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永宁路67号4栋302室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小罗永宁路67号4栋302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MA9YCN4X8K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秦曼 |
生产许可项目 | 粉单元(散粉类) |
发证日期 | 2022年06月17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06月16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北美美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