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164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11781218343D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钟解送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1644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6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红色(批号:2302060501、限用日期:2026/02/05、规格:120ml×2)”817盒,除4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当事人自行送样至国辰日化品检测中心抽检6盒,我局执法人员抽检4盒,其余802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上述产品总货值金额为3006.56元,违法所得2951.36元。当事人于2023年9月28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铜红色”批号:2309280501产品39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38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4月24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紫色”批号:2404240601产品39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38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4月11日生产上述“鑫锦染发膏(新型)金铜色”批号:2404110601产品14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13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3月31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紫红色”批号:2403310601产品39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38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2月25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咖啡色”批号:2402250602产品39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38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3年10月8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褐棕色”批号:2310080603,产品14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13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3月25日生产“鑫锦染发膏(新型)红色”批号:2403250601产品140盒,除3盒留样,1盒自检用去外,其余136盒以3.68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综上,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涉案货值为3006.56元,违法所得2951.36元。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特殊化妆品的涉案货值为7286.4元,违法所得7183.36元。上述产品的召回数量为0。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对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鑫锦染发膏(新型)红色(批号:2302060501、限用日期:2026/02/05、规格:120ml×2)”4盒和“鑫锦染发膏(新型)铜红色(生产批号2309280501,限用日期2026/09/27,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2751)”、“鑫锦染发膏(新型)紫色(生产批号2404240601,限用日期2027/04/23,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3062)”、“鑫锦染发膏(新型)金铜色(生产批号2404110601,限用日期2027/04/10,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2743)”、“鑫锦染发膏(新型)紫红色(生产批号2403310601,限用日期2027/03/30,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2748)”、“鑫锦染发膏(新型)咖啡色(生产批号2402250602,限用日期2027/02/24,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2750)”、“鑫锦染发膏(新型)褐棕色(生产批号2310080603,限用日期2026/10/07,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3080)”、“鑫锦染发膏(新型)红色(生产批号2403250601,限用日期2027/03/24,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G20210461)”各3盒;二、没收违法所得10134.72元;三、罚款62000元;罚没款合计72134.72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28日
罚没 7.21万 元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167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村石龙岗8号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村石龙岗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781218343D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钟解送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染烫发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染烫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1年07月22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07月21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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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