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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锦孜商务宾馆涉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锦孜商务宾馆涉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2022〕122021009830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锦孜商务宾馆

注册号

31011200089662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龙秀梅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4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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