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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正方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李正方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2020〕13202000108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李正方

注册号

31011360044069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正方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129万元,罚款0.0258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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