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吊销许可 > 正文内容

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案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李锦聪2年前 (2022-11-21)吊销许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粤药监妆罚〔2022〕2002号
处罚名称: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处罚类别2:生产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处罚事由: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NXFR0821B的米茶润臻米修护乳、批号为MCRBRMYS001的金幼米茶润倍润米油霜和批号为20210424B的金幼小儿米茶膏,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均被检出含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本维莫德。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对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米茶润臻米修护乳2723盒(批号:BNXFR0821B),金幼米茶润倍润米油霜90盒(批号:MCRBRMYS001),金幼小儿米茶膏47盒(批号20210424B);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83元;3.罚款人民币120000元;4.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5.10年内不予办理古得公司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古得公司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其法定代表人李建元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08000元;2.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李建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15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1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62430***********2
备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eijinci.cn/chufa/post/614.html